潇湘晨报 红网长沙7月27日消息 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卫生厅等部门下发通知,今年湖南省的高温补贴标准最低仍为150元/月。
高温劳动保护执行有困难
2006年,在我国部分地区发生多起劳动者高温下作业中暑死亡的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已“暂行”51年。《劳动法》对高温劳动保护的规定比较模糊,操作性也不强。2007年7月,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规范高温津贴、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等。此后,高温劳动保护一直以多部门每年联合下发通知的形式延续。
然而,“通知”毕竟不是法规法律。在我国用工方式多样化的情况下,这样带着红头的一纸“通知”在基层一线的执行力度有多强?
“湖南的高温补贴标准是由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联合发文制定,具有法定效力,有关单位应该严格按这一标准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李杰说。不过他也坦言,很多企业在执行高温津贴的发放时打了折扣。
劳动者不敢实名反映情况
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曾会同全国总工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安监总局等部门召开研讨会,对出台统一的高温劳动保护法规的可行性进行讨论。但有内部人士表示,高温劳动保护立法涉及工伤保险、劳动安全、医疗卫生、气象预报等诸多环节,“实际操作难度系数很大”。
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大多打了折扣,劳动者的高温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昨天,记者从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中心了解到,近年常收到劳动者关于高温津贴的咨询,但没有一位劳动者实名反映自己的高温津贴没有到位。
对此,该支队支队长周兴文分析说,由于目前的劳资关系中劳动者的相对弱势,相对于150元/月的高温津贴,劳动者更看重的还是手中这份工作。
“我们提倡用人单位从关爱职工、提高工作效率的角度,保障高温津贴的足额发放。”周兴文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于近期对建筑工地等室外作业场所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地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以及高温津贴的发放情况,切实维护一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如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可拨打12333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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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温津贴标准
湖南省目前的高温津贴标准制定于2005年。根据这一方案: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合理调整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37℃以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在35℃-37℃之间的,要配备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同时支付津贴。防暑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1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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