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消息 根据全国考办的统一安排,2011年10月全国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1日-23日举行。湖南此次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为了满足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需求,省教育考试院决定提供一次补报名的机会,补报名网上报名从即日起至9月10日结束,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8日至10日。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对公安管理、护理学、中药学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相关规定报考。报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本次自考补报名仍实行网上报考与现场报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通过以下2种途径报名:一是登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提示完成网上报考,然后在9月8-10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新生凭身份证或军官证,老生凭考籍证)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二是在9月8-10日内直接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毕业论文、英语口语、听力以及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的考生,完成报考后,必须按照主考学校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参加考核,考核费交主考学校。 报名时,所有考生都必须认真阅读并签订《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有关课程安排、教材等事项,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或到各地招生考试部门咨询。 考试前一周内,考生凭报考回执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和考籍证。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只在网上提交了报名信息而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办理确认、缴费手续的,其报考信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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