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湘潭讯 “今后住院,再不必卖头牛才敢进医院门了。”昨日,湘乡市棋梓桥镇的农民刘广生高兴地说:“没有新农合的时候,一场感冒要花三四百元,养一头猪赚的钱,住不起一次院。”从本月起,湘乡市新农合参合农民在该市乡镇卫生院住院,交纳100元“门槛费”后,基本医疗费用可以全额报销。这种“全报销”制度,湖南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
根据《湘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外基本医疗费用全报销实施办法》规定,凡参合的湘乡农村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期间,除“起付线”以外,凡国家、省、湘潭市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范围内的开支,以及一般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普通床位费和护理费,均可全额报销。据测算,该市73万参合农民将享受这一“全报销”的待遇,为此湘乡财政每年将投入700万元以上。
为了将这项工作做细做实,湘乡先后完成了全市18所乡镇卫生院的提质改造,加强了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护人员配备,大幅度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今年初,湘乡市委、市政府把“全报销”工作列为今年民生工程的“八件实事”之首,在广泛发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管理办法,确保这项工作有序推进,让广大农民朋友得到实惠。
据了解,湖南目前仅在蓝山县、麻阳县、桑植县三县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实现了农民“小病不出乡”,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因而对这项政策赞不绝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