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_潇湘晨报消息 12月6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关于长沙市农村扶贫开发(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出台。《意见》规定,长沙市农村扶贫开发主要扶持对象是在新扶贫标准2300元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22万低收入农村人口。长沙将把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鼓励和帮助其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
到2020年,各贫困地区和村落将实施路、电、邮、宽带、程控电话和有线电视的开通工程,解决安全饮水问题,有条件的村通自来水覆盖率达80%以上。对房屋和环境进行改善,解决群众入学、就医、养老等困难,争取90%以上的贫困农户平均有1人掌握2到3门实用技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并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将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意见》指出,要多渠道增加扶贫资金投入。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已把扶贫开发投入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并且逐年较大幅度增加。2012年财力新增专项扶贫资金350万元,并从2013年起,年度预算按700万元安排,今后随着财力的增加逐步增长。长沙市要求,各县(市)、区财政亦应安排一定基数,并纳入年度预算。
解决安全饮水问题,有条件的村通自来水覆盖率达80%以上。
争取90%以上的贫困农户平均有1人掌握2到3门实用技术。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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