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消息 记者从湖南省工商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纳入了免征的范围。在此政策的基础上,湖南省工商局进一步扩大了免征的范围,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种类型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册登记的,免征开业注册登记收费、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费、变更登记费、证照工本费;对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登记费的,免征开业登记费、换发营业执照和变更登记费、补发营业执照工本费、领取营业执照副本费。据统计,上述收费项目去年收费金额达1.18亿元。省工商局局长李金冬称,通过推行免征登记费举措,给创业主体每年提供了上亿元的政策优惠。
与此同时,省工商局还开通了“湖南企业登记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要上网就可以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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