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广军)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从本月起,长沙已开始启用新版《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根据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其监督检查。
据了解,新版《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已从2月1日起正式启用,原发旧证从1月31日起全部作废。市民发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使用已作废旧版执法证的行为,可向市政府法制办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31-8866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