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的官员终于说了一句让公众心仪已久的话:银行也要帮助穷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项俊波表示,中国的金融机构应摒弃嫌贫爱富观,对经济发展中相对落后又亟须金融支持的行业、地区和群体给予必要、应有的支持。(《中国青年报》12月27日)
金融界在这么多年市场经济的运作与实践中,总是不断地把“银行是为有钱人服务的”当作通识。前两年,多家银行在试图对小额储户收费的同时,就纷纷向富人献媚,国内某家银行,甚至试图只把拥有5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的富人锁定为自己的客户。虽然这些“金融策略”并没有得到全部贯彻,但是,“富人银行”的概念在金融界赢得了越来越高的认同率。
结果,农村信用社名义上是为农村服务,但是实际上经营粗放,疏于管理,在基层农村建设中基本上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农业银行名义上是支持“三农”的金融主体,但是,其对“三农”的金融支持与国内其他任何一家银行的作用,并没有多少区别。与此同时,我国农村中这些年的地下钱庄、高利贷现象,却有禁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民间金融的出现和国家金融的薄弱,不仅对我们的金融制度、法律制度提出了尖锐的挑战,更对金融界灌输的“金融业要为富人、为精英服务”的观念提出了诘问。
银行该不该为穷人服务?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尤努斯,早在20年前就给了我们回答。这位孟加拉国穷人的银行家说,穷人之所以潦倒不堪,往往是因为机会的缺乏,大部分银行拒绝给穷人放贷的原因是,担心穷人会把最后一个子儿用来填饱肚子,但实际上,穷人银行在穷人中树立了金融信用意识。
不错,一个富人或者是社会精英不喜欢的制度,是没有希望的,但是,“一个没有同情心、不帮助穷人、不帮助弱势群体的金融制度”,更是没有希望的。比起让富人更舒适、更方便一些,让穷人少些风险、少些绝望,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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